干旱区植物逆境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庄伟伟发布时间:2018-11-22动态浏览次数:57

干旱区植物逆境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干旱区植物逆境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促进网站科研信息的及时发布与交流,防止出现网络故障和信息泄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的发布申请单位、科研及科技工作者应当确保信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内容出现。

二、所属任何部门、课题组及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设备和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岐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有意影响社会稳定局面的;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三、安全管理制度

1. 严禁下载、安装、使用各种黑客程序、木马程序、病毒等有碍计算机安全的软件和程序,严禁使用任何方式对网络中的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进行攻击。

2. 加强对实验室科研信息平台上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的保密和管理。不得将密码写在纸上或其它介质上,不得将用户名、密码告知他人。严禁盗用他人用户名和密码。

3. 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使用各类黑客软件进行黑客攻击活动的;发布各类未经许可的广告信息;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四、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

1. 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应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

2. 网络管理制定访问权限控制,专人负责密码管理,超级密码定期更换;

4. 凡存放有中亚区域动物资源保护与有害生物控制重点实验室科研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系统不能直接或间接接入国际互联网(Internet);

5不能公开的科研资料信息须指定专人在专用机上处理,按密级要求采取相应加密措施并妥善处理存储介质的信息痕迹;

6. 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由专业维修人员维修。

五、网站信息的编辑审核制度

1. 要求发布的信息必须通过相关审核人员审核,经审核人员同意才可发布,并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

2. 审核人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申请人员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员

3. 网站管理员要及时更新本网栏目的内容,确保网站内容充实、新颖;要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4. 网站管理员对所审核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